外國人的房產稅務
購屋稅率與國籍無關。但居民身分(居民 vs 非居民)會大幅影響轉讓所得稅與租金所得稅。本頁概述外國人需注意的變化。
居民 vs 非居民——關鍵區別
韓國稅法按照韓國居民身分而非國籍確定稅率。根據《所得稅法》第1-2條,若您在韓國有住所或某課稅年度內居住183天以上,即為居民;否則為非居民。
- 持F-2/F-5/F-6等簽證在韓生活的外國公民,通常符合居民條件,按韓國國民同等課稅。
- 在境外生活期間購買韓國房產的外國公民,通常為非居民,會失去某些減免(尤其是1戶自住轉讓所得稅免稅)。
1)取得稅——購買時
由《地方稅法》(第11、15條)規定。外國人適用與韓國人相同的稅率。國籍不影響稅率;影響稅率的是該家庭在全球範圍內持有的住宅戶數。
- 1戶,≤6億韓元:1.0%
- 1戶,6億-9億韓元:累進1.0-3.0%
- 1戶,>9億韓元:3.0%
- 調整地區第2戶:8.0%
- 3戶以上(或部分情形下調整地區第2戶):12.0%
- 專用面積>85㎡另加0.2%農漁村特別稅;另加0.1-0.4%教育稅(視情況而定)
對於非居民,「持有戶數」是否包含境外持有的房產(在符合課稅條件時)——請與稅務師核實您的具體情況。
2)持有稅——每年
- 財產稅(재산세) — 每年對6月1日的所有權人徵收。稅率為公告現值(공시가격)的0.1-0.4%,依房產類型而定。外國人相同。
- 綜合不動產稅(종합부동산세) — 國家級稅種,針對高價值或多戶持有者。課稅基礎為超過門檻(目前單戶12億韓元,其他情況9億韓元)的公告現值部分。稅率依持有戶數為0.5-5%。外國人適用相同規則。
3)轉讓所得稅——出售時
這是外國人通常需多繳稅的地方。
- 居民(含外國人居民) — 與韓國人相同的累進稅率(6-45%)。若該外國人是家庭唯一房產所有者且符合居民條件,可享1戶自住免稅(出售價12億韓元以下、持有滿2年)。
- 非居民 — 《所得稅法》第121條:不適用1戶自住免稅。無論以個人名義持有多久,全部收益均需課稅。長期持有特別扣除(장기보유특별공제)仍按標準表適用(最高30%)。
- 短期持有加重稅率 — 所有人相同:持有不滿1年70%,1-2年60%(住宅適用)。
- 預扣稅 — 非居民出售時,買方須按(a)售價的11%(含地方稅)或(b)收益的22%中較低者預扣,並匯繳國稅廳。賣方須自行申報實際稅額並結算。
4)租金所得稅
- 月租(월세) — 作為租金所得課稅。居民按綜合所得稅(종합소득세)每年申報;稅率6-45%。
- 全租視同租金所得(전세 간주임대료) — 若持有3戶以上住宅(且訂有全租合約),會計算並課徵視同租金所得。持有1-2戶小面積住宅者通常免稅。
- 非居民房東 — 需按源頭預扣(通常為總租金的22%,含地方稅附加),由房客或物業管理方匯繳。韓國與業主所在國的租稅協定可能降低稅率。
5)稅務登記與申報
- 外國人需要稅務識別號——居民使用外國人登錄號(ARN),非居民則需向國稅廳登記。
- 年度所得稅申報為次年5月1日至5月31日。轉讓所得稅須在出售後2個月內預先申報,並於5月最終結算。
- 取得稅須在取得房產後60天內繳納。由地方區公所(구청)受理,多數律師事務所或司法書士(법무사)會在過戶時代為提交。
- 國稅廳Hometax(英文):www.hometax.go.kr
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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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 稅務處理取決於居民身分、租稅協定地位及交易結構。買賣前請務必聘請具有涉外客戶經驗的韓國稅務師(세무사)。